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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合肥实践贡献人大力量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合肥实践贡献人大力量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登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奋发进取。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制定修改法规5件,开展立法调研6项;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报告18项,开展执法检查3项、专题询问1次、专题调研18项,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76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4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5人次,顺利完成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把抓好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开展读书班、集中研讨、党课报告等学习活动,围绕22个课题深入调研,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实际行动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

把贯彻市委决策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聚焦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等“国之大者”履行法定职责,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认真贯彻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制定《关于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强化主业产业融合发展意识助力战新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的意见》。常态化赴各县(市、区)开展“优环境、促发展”活动,累计走访企业269家,协调解决问题300个,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把落实党的领导制度作为重大政治原则。制定修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等13项制度。自觉接受省委巡视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组织33人次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4人次开展宪法宣誓。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完善《向市委报告重大事项清单》。

坚持以良法促善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突出务实管用,体现地方特色,不断提升立法质量,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保障科技和产业创新。制定《合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在全国首次将“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写入地方性法规。制定《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助力我市在2023年度“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中进入全国(省会及副省级城市)十强。

保障城市治理。制定《合肥市地下综合管廊条例》,对管廊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进行顶层制度设计,助力全国第二批管廊试点城市建设,以法治预防化解“看不见”的城市风险。围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志愿服务等,开展立法调研。

保障民生福祉。制定《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对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健全纠纷调解机制等,作出创新性规定。修订《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为失能、独居、空巢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

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全年完成《治安管理处罚法》《金融稳定法》等7部法律草案意见征集工作,共上报建议131条,让基层民意搭上立法“直通车”。围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实施情况上报调研报告,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肯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会上,介绍经验做法。

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着力推进监督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党委部署、群众关切,统筹运用多种形式,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

助力经济稳中向好。听取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本级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开展审计查出突出问题跟踪监督,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国有资产管理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报告。开展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法》《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情况报告。听取审议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报告。开展旅游民宿发展情况调研,就强化规划布局、提高运营能力、加强品牌建设等建言献策。

助力民生事业发展。听取审议10项暖民心行动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围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等工作开展调研。听取审议财政教育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报告。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执法调研。听取审议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听取审议城市更新计划实施情况报告。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执法检查,促进相关部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助力美丽合肥建设。开展《湿地保护法》《关于加强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的决定》执法检查。听取审议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巢湖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持续开展“庐州环保世纪行”活动,助推绿水青山成色更足。

助力法治合肥建设。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就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出建议。开展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审议物业纠纷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报告。开展酒驾醉驾查处工作情况调研。出台《监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情况办法》,持续开展“宪法宣传周”“江淮普法合肥行”等活动。听取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更好维护法制统一。

坚持服务全市大局,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发展之重、形势所需、民生关切,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助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着眼于加强水污染源头治理,作出《关于加强合肥市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决定》,确保农业面源污染依法管控。

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作出《关于加强老年助餐服务的决定》,明确建设“十分钟就餐服务圈”,对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支持保障等作出具体规定,获得安徽省2023年度“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作出《关于促进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决定》,建立“一站式”多元化解平台,助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发挥代表作用,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合肥实践

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发挥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推动代表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推动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制定《关于推进全市人大代表联络站、群众联系点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设立代表联络站585个、群众联系点954个。谋划组建科技创新、战新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专业代表小组。深入推进民生实事项目票决(票选)制、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县乡两级人大共票决(票选)产生579件民生实事项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交流。持续加强36个党建引领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点建设。

强化议案建议工作。代表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4件议案、258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的实际举措。持续开展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评估。深入开展“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推动解决一批民生难题。加强市人大代表建议管理系统建设。

加强履职服务保障。举办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代表小组组长培训班。邀请39名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266名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推荐56名人大代表分别担任省高院特约监督员、市效能监督员等。认真做好我市选举的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

坚持“四个机关”定位,持续加强自身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四个机关”定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全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党建引领政治机关建设,定期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

以提升能力为抓手。坚持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开展5次专题学习。举办3期工委主任学法用法专题讲座。开展12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举办4期年轻干部讲坛。选派8名机关干部到村(社区)任职。

以作风建设为保障。组织观看反腐败教育警示片、赴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完善机关公务考察、“三重一大”等一系列制度。常态化开展机关效能明查暗访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科学民主立良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计划制定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智能网联汽车应用条例、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修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做好立法调研,计划就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骆岗公园管理、古树名木保护、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开展立法调研。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做好意见征集、调查研究等工作。

围绕大局抓监督。听取审议报告,计划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及巢湖综合治理、合肥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等工作报告,听取审议普法责任制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市中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市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议计划、预决算和审计情况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计划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实施情况,计划开展审计整改工作专题询问。进行重点调研,计划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合肥市献血条例》实施情况执法调研,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等专题调研。持续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听取“一府两院”部分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服务代表促履职。拓展代表联系群众渠道,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加强代表联络站、群众联系点建设,持续开展“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深入推进民生实事项目票决(票选)制、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工作。提升议案建议工作质效,持续推进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完善代表履职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建好用足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开展代表工作能力提升年活动。

政治引领强队伍。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执行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持续加强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深化与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其他城市人大协同协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代敏 葛清政 许露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