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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合肥市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记者昨日从市城乡建设局获悉,本月起,合肥市新建、扩建及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将全部依托“合肥市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开展项目建筑工人实名信息登记、认证、考勤、工资代发及数据上传等实名制相关工作。企业弄虚作假、漏报瞒报工人信息或被记入不良信用。

  根据规定,各建筑企业应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相关实名制数据实时、准确、完整地上传至市监管平台。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其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并在市监管平台上实名登记后,方可允许其进场施工。

  建筑企业应以施工许可证编号作为登录账号,访问市监管平台(网址:http://61.133.142.123:88),对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进出场信息、日常考勤信息、专户银行流水信息、工资发放信息进行实时录入,及时完成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

  另外,建筑企业自建实名制管理系统的,项目数据应当满足“合肥市建筑工人实名制数据采集标准”要求。自建系统需实现通过“身份证+生物识别”完成入场登记的信息采集,通过“生物识别+电子围栏”实现现场务工人员的考勤管理。建筑企业自建系统项目实名制数据应与市监管平台保持实时对接和互联。

  今后,建设单位应按月足额将工资性工程款拨付至建筑企业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督促建筑企业委托专户开户行为建筑工人实名代发工资。

  工程监理企业对建筑企业逾期支付工资、建筑工人实名制弄虚作假、实名制数据漏报瞒报的,应会同建设单位督促建筑企业整改,逾期不改的,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合肥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责任单位未按要求落实实名制和工资专户管理、未及时录入实名制管理数据或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的,应予以纠正、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并公开予以曝光;对因实名制和专户管理不到位引发欠薪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厉追责,并会同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