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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扶贫办日前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助力精准脱贫,这也是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

  通知要求,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的,在经济原则下应优先采购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确保支持政策落到实处,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省财政厅依托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开通经济薄弱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渠道,组织合作电商(苏宁易购和京东商城)销售全省12个重点帮扶县(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渠道实行“零收费”,除按商业原则收取的质量保证金和运营服务费外,不向供应商收取任何费用,不向预算单位收取交易服务费。各级预算单位食堂、工会组织在经济原则下,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优先采购12个重点帮扶县(区)农副产品。